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
申請臨時紀念電台呼號實施要點
一.主旨:為有效推行參與國際通信活動事務,並對國際業餘無線電社會及主管機關負責,是以訂立此實施要點。
二.內容:申請單位須填妥本會「臨時紀念電台呼號申請書」壹份,連同擬妥詳實之活動企劃書,正式行文總會核轉。
1.特殊呼號申請途徑有二:一是透過本會各地區分支會申請,或是由總會直屬委員會提出申請。
2.因本會須對國際業餘無線電社會及主管機關負責,故申請特殊臨時電台呼號時,須擬妥詳實活動企劃書,
並填妥本會「臨時紀念電台呼號申請書」壹份,行文總會核轉。
3.活動結束後,須將通信記錄表(LOG LIST)影本一份、自製QSL卡三張及活動報告書一份,呈報總會備查。
四.申請程序:
1.擬妥詳實活動企劃書及填妥「臨時紀念電台呼號申請書」一份,由分(支)會或直屬委員會正式行文總會核轉。另請用 E-Mail從送總會,方便先行處理。
2.總會審核通過,則行文NCC(原交通部郵電司)請求核頒「指配」呼號
3.NCC(原交通部郵電司)回函總會是否核准指配使用該特殊臨時紀念電台呼號。
4.總會告知申請單位申請結果。
五.申請流程:
六.注意事項:
1.申請單位若有不配合或不詳實等情事,恕無法協助申請。
2.如需申請經費補助,請依照本會「申請經費補助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3.活動結束後壹個月內,申請單位須將通信紀錄表(LOG LIST)影本,自製QSL卡三張及活動報告書一份,上報總會備查;若無,恕難再協助申請。
4.申請單位請於兩星期前,將相關資料送達總會,以利申請作業。
1.活動企劃書:[無固定格式]請參考本會企劃書範本,如有疑問請洽詢秘書處。
2.臨時紀念電台呼號申請書:[依本會規定格式]請詳實填寫並簽名蓋章以示負責,另再請用E-Mail 傳送總會,如有疑問請洽詢秘書處。
3.[附上空白臨時紀念電台呼號申請書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