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3年11月14日通傳北字第10350116140號函,自即日起外籍人士臨時操作許可申請時,A表與B表請填妥外籍人士「護照有效期限」及外籍人士A表與B表簽章欄須簽名不可用電腦打字,請本國電台所有人代為申請填表時注意A表與B表NCC新規定,以利辦理後續審查作業。
※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3年6月18日通傳北字第10300394410號函,自即日起申請臨時紀念電臺(呼號),請檢附「臨時紀念電台呼號申請書」及「天線架構圖(含高度及架設方式)」,以利辦理後續審查作業。
※ 交通部公告修正「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」,修正內容「432-440 MHz 供業餘無線電業務在次要條件下使用」,也就是該頻段當主要業務(無線電定位)使用時,業餘無線電業務應優先禮讓主要業務使用,不應對主要業務產生妨礙性干擾,相關法令及技術規範,本會將陸續建請主管機關儘速修訂。
※ 新年度已經開始,請各位會員繳納本年度常年費$600,感謝您的繳納,以利會務推動!
※ 自2014 年1月1日起 每週六、日 進行BV Net 歡迎 台灣的火腿族同好利用每週六、日 出遊或在家中的時間開機踴躍在HF 頻段 CQ.CQ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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