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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獎狀申請辦法:
通則:
一、本會所發行的獎狀,接受全世界各業餘無線電台和短波收聽台
(SWL)者申請。二、申請者可選擇以
QSLs卡片影印本方式,經由當地合法俱樂部、兩個有執照的合格電
件。(請勿寄QSL卡來申請)
全中國呼號冠首獎
(WORKED ALL CHINESE PREFIXES);和不同的中國呼號冠首
QSOs,如:
BA1、BZ5、BC6、BV2、BO9、BY4、3H-3U等,可以衛星方式,但不能用中繼轉接方式,
可單獨為
CW或SSB或這兩種混合的方式申請,無頻率限制,申請表格可用
GCR方式;獎狀分
BASIC 20個冠首,CLASS B 30個冠首,CLASS A 40個冠首等三種。
台灣郵區萬點獎
10,000 AWARD:和位於不同台灣郵遞區號的業餘電台完成通訊或收聽,
每一郵遞區號
(前三位數)只能使用一次。所有郵遞區號加起來總數不能少於一萬。
不得以中繼轉接方式,任何已開放的業餘頻率皆可申請。
全台灣區通訊獎
WORKED ALL TAIWAN DISTRICTS:和全台灣
(0到9)十個呼叫區各一個電台完成QSO。沒有頻率和調變方式限制,但不准以中繼轉接方式。
請將申請表寄到:
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
台北郵政 73 號信箱
。1994-2008條文